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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舞弊成本:买通考官要准备多少根金条?

2018-07-03 09:03

  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江南贡院外,上千名考生围在榜前,有人捶胸顿足,有人破口大骂。榜上中举的13人中,竟有一半是扬州盐商的公子哥,甚至还有两名连文章都写不通的文盲。


  愤怒的考生们抬着财神像冲进衙门,大骂考官“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这里借左丘明来暗讽主考官左必蕃“瞎眼”,借赵子龙来讽刺副考官赵晋“胆大包天”。


  这场被称为“辛卯科场案”的舞弊事件,不仅揭开了清代科举腐败的冰山一角,更暴露了一个惊人的真相:想要买通考官,背后的成本可能超乎你的想象。


  今天,我们就来算一算:在清代,打通科举关节到底要花多少钱?这笔钱相当于多少根金条?


盐商之子与“天价”交易

  扬州盐商富甲天下,他们的财富究竟有多夸张呢?以乾隆年间为例,扬州盐商中“百万家产”只能算小商贩,而他们每年上缴的盐税就高达3600万两白银,是广州十三行商人的9倍。这样的财力,自然成了科举舞弊的“金主”。


  在辛卯科场案中,考生吴泌和程光奎是两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吴泌为了中举,先预付中间人李奇3000两白银“买通关节”,又花5000两雇枪手代考,最后再给副考官赵晋送300两黄金和3000两白银“答谢”。


  按清朝金价(1两黄金≈10两白银)换算,吴泌的总花费高达13000两白银,相当于1300根十两重的金条。


  这还不算完。


  两江总督噶礼也被卷入此案,传闻他以50万两白银兜售举人头衔,这可是相当于5000根金条,足够装满一整个仓库。


  如果换算成今天的购买力:那么清代巡抚年薪约13000两白银,而吴泌的贿赂金额居然相当于让一名省长白干了一年。


权臣与“白菜价”的性命

  如果说盐商靠砸钱舞弊的手段略显粗糙,那么权贵阶层的手段就显得更加隐蔽了。


  咸丰八年(1858年),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是当朝一品大员柏葰。考生罗鸿祀才学平庸,却通过贿赂柏葰的家人靳祥,调换试卷成功中举。案发后,靳祥在狱中“畏罪自杀”,柏葰则被咸丰帝亲自下令斩首。


  此案中最讽刺的是:罗鸿祀的贿赂金额仅有几百两白银,而柏葰的人头却因此落地。


  为何权臣的“价格”如此低廉?其实答案就藏在清朝的官场潜规则中。


  许多考官并非直接收钱,而是通过家人、幕僚或中间人“间接交易”,这样做既降低了风险,又能够形成利益链条。


  例如晚清的周福清(鲁迅祖父)试图以一万两银票贿赂主考官殷如璋,结果因家仆当众索要收据而败露,这笔钱若换算成金条,那可是足足能装满两个大木箱了。


反舞弊与“黄金成本”的博弈

  面对如此猖獗的考场舞弊现象,清朝皇帝并非坐视不管。


  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场案中,主考官李振邺因收受贿赂被斩首,家产抄没,妻儿流放宁古塔;康熙年间,副考官赵晋被处斩,两江总督噶礼革职;咸丰帝更是不顾群臣求情,坚持处死一品大员柏葰。


  但严刑峻法为何挡不住舞弊呢?核心问题就在于“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一名普通考生若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可能需要耗费十年寒窗;而富商权贵只需支付几千两白银(几百根金条),便能直接“买”到功名。在这种诱惑下,连考官也难以抵挡金钱的攻势。


  例如乾隆九年的顺天乡试,考生将小抄藏在帽顶、袜底甚至裤裆里,尽管考场的搜查十分严格,但依然有42人因夹带被抓。若将这些作弊成本换成黄金,那是足够打造一座小型金库的。


黄金、权力与文化的较量

  清代的科举舞弊史,本质上其实是一场“黄金与文化的对抗”。


  一方面,科举制度的设计堪称精密:考生入场前需脱衣搜身,试卷由专人誊抄防止笔迹泄露,考官被隔离在贡院不得与外界接触。


  另一方面,人性的贪婪又总能找到漏洞:像扬州盐商用黄金砸开仕途,权贵以人情编织关系网,甚至寒门学子也不惜借贷行贿。例如光绪年间,浙江考生为打通关节,需支付相当于30根金条(约300两白银)的“中介费”。


  这种对抗最终催生了一个荒诞的现实:科举本为选拔人才,却成了财富与权力的角斗场。


结语:从金条到历史的启示

  当我们回看清朝,一根根金条堆砌的不仅是舞弊成本,更是社会阶层固化的缩影。当寒门学子因买不起“黄金门票”而落榜时,科举的公平性早就已经名存实亡了。


  但是,这段历史也让我们看到:无论腐败如何猖獗,总有人以死捍卫制度的纯洁性。从顺治帝的铁腕反腐,到张伯行与噶礼的官场对决,再到鲁迅祖父周福清的悲剧,这些故事都在提醒我们,文化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制度的设计,更在于对公正的永恒追求。


  参考资料:


  (本文部分金额按清代1两黄金≈10两白银、1两白银≈现代500元人民币估算)


  1. 康熙五十年“辛卯科场案”,《清史稿·卷一百八·选举志三》:“五十年,江南乡试副考官赵晋交通总督噶礼贿卖举人,士论沸腾。”


  《康熙起居注》康熙五十年十月条:“江南科场舞弊,命张鹏翮严查,赵晋、左必蕃等革职。”


  《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商衍鎏著)记录吴泌、程光奎行贿细节及黄金数额。


  2. 扬州盐商财富数据,《两淮盐法志》(清代官修)载乾隆年间两淮盐税岁入。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百:“两淮盐商捐输军需,动辄百万,其富可知。”


  3. 咸丰八年顺天乡试案(柏葰案),《清史稿·柏葰传》:“柏葰以纵容家人靳祥舞弊,论斩。”


  《咸丰朝实录》卷二百六十五:“柏葰虽未亲受贿赂,然失察家人,罪无可逭。”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收录刑部审讯罗鸿祀供词:“付靳祥银三百两,求调试卷。”


  4. 周福清(鲁迅祖父)贿赂案


  《光绪朝朱批奏折》收录浙江巡抚崧骏奏折:“周福清遣仆投递银票,求通关节。”


  《鲁迅年谱》(鲁迅博物馆编):“祖父周福清因科场贿案入狱,家道中落。”


  5. 顺治十四年丁酉科场案


  《清史稿·选举志三》:“顺治丁酉,北闱考官李振邺等受贿,立斩,家产籍没。”


  《顺治实录》卷一百十三:“李振邺伏诛,妻孥流徙宁古塔。”


  6. 光绪年间浙江考生贿赂金额


  《浙江通志·选举志》载光绪朝科举舞弊案:“生员某贿通胥吏,费银三百两。”


  《申报》光绪十一年(1885年)报道:“浙省科场弊窦,关节费辄数百金。”


  史料可靠性说明:


  正史(如《清史稿》《清实录》)为官方修订,记录重大案件框架;


  档案(如朱批奏折、刑部供词)保留案件原始细节;


  地方志(如《浙江通志》《两淮盐法志》)补充地域性数据;


  学者研究(如商衍鎏、鲁迅年谱编者)提供事件背景与社会影响分析。


  延伸阅读推荐:


  《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王德昭著)


  《清代的科场案》(李世愉著)


  《鲁迅家族史》(周建人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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