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晋城城区警方经深挖细查
成功破获
全市首起“购销黄金洗钱”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为受害者追回14万元损失

“警察同志,我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了,你们快帮帮我!”5月5日,家住城区的靳先生来到城区公安分局报警,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突然冻结。希望警方能予以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原来,靳先生开了一家黄金店,有天中午,一陌生男子添加了店铺微信,要线上购买黄金。
“今天中午我店里的员工告诉我来了一单大客户,要送女朋友金手镯,越重越好,店里的员工就通过微信给他发了款式,最后他购买了一条项链和一个手镯,共计29434元。”靳先生说。“他说一会还要买,让我们挑出来工费低、重量足的。”


听见员工打来的电话,靳先生十分高兴,难得遇上大方又爽快的顾客,没有多想就把名下的银行卡账号提供给对方。靳先生的银行卡当即就收到了转账记录,“对方说已经叫了跑腿来拿,我们也提示过贵重物品不安全,他一直说没事,要给女朋友一个惊喜。”
大概过了几个小时,对方又通过线上沟通、转账汇款、跑腿取货的方式,分两次购买了黄金首饰,三次购买共计211.4克,首饰价值14万元,均通过跑腿送到了城区某酒店。“他还想接着要货,我就觉得不对劲,赶紧查看银行卡,发现卡已经被冻结了,这可怎么办啊,我不会算遇见骗子了吧?”
了解情况后,发现这名“客户”和普通消费者不一样,不仅没有去线下仔细挑选比对,而且对项链、戒指、手镯这些金饰品似乎并不感兴趣,只关心黄金的克重和库存。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给该银行卡转账者系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而那名男子购买黄金的14万元资金全部是电诈受害人的被骗资金。办案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展开抓捕,于当日在城区某酒店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姚某(男,47岁)、张某(女,30岁)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张某二人受雇于境外诈骗团伙从事洗钱活动,以每单1000元进行提成,通过转移、售卖黄金方式将电信诈骗非法所得“洗白”。5月5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通过联系我市黄金店铺老板靳先生以转移赃款至店铺收款账户方式购买黄金211.4克。后由犯罪嫌疑人姚某、张某分别将黄金进行转移,实现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目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晋城公安
shicai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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