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网7月17日16时25分讯 (通讯员 王志越) 在江津工作的贵州男子胡某通过微信认识女网友,却“引狼入室”害自己姐姐的项链被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女网友得手后还在朋友圈发自拍,脖子上赫然戴着偷来的项链。7月15日,涉嫌盗窃的女子颜某被江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3月25日,江津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接到群众谢某报警,称其在公司的员工宿舍被人盗窃,其妻损失黄金项链、彩金手链各一条,价值约4000元。
一同前来报警的还有男子胡某,是谢某的小舅子,也是谢某的工友:“警察同志,我知道是谁偷的!肯定是我认识的那个女网友,我还有证据!”
原来,两三个月之前,胡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女网友颜某,二人约在3月14日见面,随后,颜某提出要去胡某公司上班,便住进了胡某的员工宿舍。由于胡某和姐姐胡某某、姐夫谢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宿舍也住在同一层,胡某某和谢某也把颜某当作弟媳妇看待,彼此便经常串门聊天,关系很快熟络,有一天骤然降温,胡某某还将自己的一件皮衣借给颜某穿。不过,颜某却再也没提上班的事儿,只是在胡某的宿舍里上网度日。
3月24日这天,谢某和胡某某及弟弟胡某去上班,像往常一样没有锁门。中午下班后,三人却发现颜某不辞而别,直到晚上也没有回来,微信不回、电话不接。谢某和胡某某查看衣柜里的挎包,才发现胡某某的项链和手链不见了。三人均认为颜某很可疑,准备第二天到公安机关报案。
25日早晨8点半,在等车间隙刷朋友圈的谢某,竟然看到了颜某的朋友圈有更新——颜某晒了一张自拍图,穿的正是妻子借给她的皮衣,而脖子上戴着的,正是妻子丢失的项链!谢某和胡某十分气愤,便立即到南城派出所报了警。
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依法进行上网追逃,7月初,颜某在江苏南京落网。颜某称胡某脾气暴躁,对自己不好,便通过盗窃的方式筹集路费回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颜某供认不讳,又十分懊悔。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警方提醒,网聊、网恋存在一定风险,市民应保持头脑冷静,谨慎对待初结识的网友,涉及财物时更要小心,离家外出时须将房门反锁,避免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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