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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律解|离谱!1695元买“一口价”黄金戒指仅重1.39克 律师:应明确标明克重_0

2018-07-03 09:03

  来源:【闪电新闻】


  近日,广东黄女士到某珠宝店购买一款“一口价”黄金戒指。然而,在购买过程中,对于戒指的重量,店员表示只有购买后才能称重。最终黄女士以1695元买了这款黄金戒指,随后黄女士要求销售人员对其称重,结果发现戒指克重仅为1.39克,平均一克1219元。黄女士提出退货,但被商家拒绝。


  配图与本文无关


  对此,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桂友德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经营者定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的“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出于黄金保值功能的考虑,即使是“一口价”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等信息跟消费者也有着重要的利害关系,商家理应把成分和重量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购买的选择。


  其次,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第56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来看,“一口价”黄金饰品的销售方式存在问题,其中《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配套解释,对明码标价规则和价格欺诈行为的认定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定。特别是第十九条第(六)项所列举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因此,商家售卖“一口价”的黄金饰品时应明确标明其克重,对于只标注价格、含金量、工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行为,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最后,为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商家要秉持诚信原则,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在产品介绍时做到全面、详细、准确。此外,在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畅通维权渠道的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充分了解“一口价”黄金饰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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