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浙江的张女士做梦也没想到,4年前她花了7万块钱在金店买的3条金条,竟然是假的!更让人气愤的是,金店不认账,反而指责张女士是在掉包。面对金店的指控,张女士义愤填膺地喊道:”我是被骗了!”
让我们一起回顾下这个离奇的案件。
案例回顾
2018年,张女士在浙江一家金店花了7万块钱,买下了3条金条。她本以为这是一笔保值的投资,谁知道,4年后的一天,当她拿着这些金条去典当行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些金条全是假的!
张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赶紧拿着这些”假金条”去了买的那家金店,希望他们能给个说法。可没想到,金店非但不认账,反而指责张女士在掉包,说她拿来的根本不是当初在他们店里买的金条。
面对金店的指控,张女士气得几乎要跳起来。”你们别想赖账!我花7万块钱买的金条,怎么可能是假的?分明是你们店里卖假货,害得我血本无归!”
张女士拿出了当年的购买凭证,可金店却说,这证明不了什么,谁知道她是不是事后做了手脚。双方争执不下,张女士一怒之下,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通俗点说,如果商家卖假货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偿3倍的货款。如果不足500元,也得赔500元。
但问题是,张女士买金条都是4年前的事了,时间过去这么久,她该如何证明金店当初卖给她的就是假金条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人有权请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这意味着,即便时间已经过去多年,只要张女士能证明她手里的假金条就是当年在这家金店买的,她就可以要求金店赔偿。如果这批假金条是厂家的责任,金店赔了钱之后,还可以去找厂家算账。
不过,这得建立在张女士能拿出确凿证据的基础上。除了当年的购买凭证,她最好能找到当时的监控录像,或者有其他人能作证,她买回来后就一直把金条放在家里,根本没机会掉包。
如果证据确凿,金店还是狡辩,那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不仅要赔偿张女士的损失,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留好证据,以防日后纠纷。同时,我们也呼吁商家要诚信经营,别让欺诈行为毁了自己的声誉和前程。
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良知和道德不能缺席。只有每个人都坚守本心,社会才能越来越好。
大家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故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请联系删除。 :
声明:本文中信息于网络,不保证完全正确无误,仅供参考。
shicai0515
买黄金在线预约/微信报价
+ 复制
上一篇:北京买黄金价格多少钱一克
下一篇:没有了!
声明本站分享的文章旨在促进信息交流,不以盈利为目的,本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