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月21日电(记者 赵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安徽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照红受审。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23年,被告人孟照红利用担任安徽省财政厅行财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预算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寿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出让、项目投资、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9.0949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孟照红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孟照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孟照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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