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谢雁冰)2月24日至25日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21日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当天向记者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方面牵头起草。在起草阶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于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草案。
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共收到249位社会公众提出的574条意见和30封来信。
全国人大代表积极通过信息化平台参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共收到22位代表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协会商会、全国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各方面普遍认为草案对于全社会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表示,二审之后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保证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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