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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在京召开社会体制改革系列座谈会第五次专题座谈会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于2015年8月29日在北京召开社会体制改革系列座谈会第五次专题座谈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研究会名誉会长华建敏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立法和政府法制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研究会会长黄文平主持。

  这次专题座谈会的主题是“社会法建设的现状问题和框架”。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原主任、巡视员滕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副司长彭高建,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作了点评。滕炜建议按照普遍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原则、基本保障原则、国家保障原则和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基本劳动标准、住房保障等方面立法工作。马怀德认为社会立法是社会建设的法制保障,要围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劳工保障、慈善立法和社会组织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展社会立法工作。彭高建认为社会法建设滞后与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各方利益博弈加剧,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呈多元化、复杂化等因素相关,社会立法必须加强社会建设统筹推进。郑功成认为社会法建设滞后是当前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短板,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尤其是搞好社会立法的顶层设计和立法工作安排。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叶静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薛刚凌,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红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唐钧等专家学者围绕座谈会主题先后作了发言。

  华建敏名誉会长对这次专题座谈会的召开和研讨情况给予了肯定,他指出社会领域立法是涉及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社会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需要立法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和理论界进一步加强相关问题研究,形成共识,共同推动社会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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