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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委编办坚持“四个下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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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绵阳市委编办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一级执法”要求,坚持推进执法职能、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保障措施“四个下沉”,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切实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职能下沉。对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基层发生频率较高的执法领域,整合市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管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职责,种子、花肥、兽医兽药、动植物检疫、农机、农药、农产品质量、农村经营合作等农业领域的执法职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等执法职责,统一下沉由市辖区行使,市本级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

  推进机构下沉。随职责下沉市本级不再保留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领域的3个执法机构建制,市辖区结合实际将成熟的部分纳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执法,并采取派出片区执法中队和镇街执法中队相结合的形式,向乡镇(街道)派出执法队伍实现执法机构向基层和一线延伸、下沉。

  推进编制下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市本级下沉3个领域的执法人员和编制,县市区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到乡镇和一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仅保留部分执法协调力量维持机关运转,有效解决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分散、人员不足的问题。

  推进保障下沉。按费随事走原则,以2018年决算数为测算基数,相应划转执法工作经费,同步研究制定职务职级保障办法,有效加强办公用房、制式装备和执勤用车等配备,做到人员经费不减、待遇不降,确保涉改队伍思想稳定、工作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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