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1月30日消息,为推动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中央企业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明确8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确定了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等资产交易流转定价方式。

企业对外并购股权项目应纳入重大资产评估项目

《通知》指出,加强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中央企业综合考虑评估目的、评估标的资产规模、评估标的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本集团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原则上,企业对外并购股权项目应纳入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中央企业应当研究制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或修订现行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参与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涉及的经济行为研究论证、尽职调查结果审核(如有)、评估机构选聘等。必要时,可进行全程跟踪。中央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本集团评估机构备选库内择优选聘评估机构执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选聘评估机构应当制定选聘文件,明确项目信息、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内容。评价要素至少包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其评估标的相关行业的执业经验、评估工作方案、资源配备、质量控制、费用报价等。

8类情形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通知》明确8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符合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无偿划转股权、资产;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家独资、全资出资企业增资、减资;

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

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减资;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不变;

中央企业内部同一控制下的母公司与其独资、全资子企业之间,或独资、全资子企业之间以及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完全相同的子企业之间进行交易;

解散注销未发生债务或已将债务清偿且不涉及非货币资产在不同股东之间分配的企业,或资产、负债由原股东承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无法获取标的企业资料的参股股权以及账面原值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或出售、租赁能够获取公开市场价格的房产。

“《通知》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明确上述情形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同时要求必须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借助公开市场发现买方、实现价值,既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合理降低企业改革重组成本。”国资委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5类情形可以进行估值

《通知》确定了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

标的为境外企业或资产的交易;

并购上市公司;

标的为原创性技术、前沿性技术、涉密技术、“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主要任务为研发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产品且尚未形成稳定销售收入的企业的交易;

中央企业管理基金按照市场惯例对外投资或转让所持股权;

标的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交易。

《通知》指出,除上述第一种情形集团公司应当履行备案程序外,其他经济行为涉及的估值事项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包括管理主体、备案主体、审核主体、工作程序、估值机构选聘、估值结果使用等,由中央企业制定估值项目管理制度予以明确,并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等资产交易流转定价方式

《通知》明确,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数据资产流转时,应首选资产评估或估值的方式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或估值确有难度的,可以通过挂牌交易、拍卖、询价、协议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许可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可以采用销售额或利润提成、许可入门费加销售额或利润提成等方式确定许可费用。

许可入门费和提成率可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56号),结合所在行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等水平、许可使用对象的数量、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

明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中的部分常见热点问题

《通知》还指出,多个国有股东对同一评估对象发生相同经济行为时,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由其中一方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或估值,并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参股的企业发生转让或者受让股权及资产、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非国有股东增资及减资、解散清算、收购非国有单位股权及资产等经济行为时,国有股东代表应当比照现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规定,发表对相关标的进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的股东意见,最终以参股企业决策为准。

企业实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评估结果或估值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并结合经济行为目的、协同效应、交易双方谈判情况等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企业对外转让标的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对外收购标的价格高于评估结果110%时,应当经经济行为批准单位充分论证合理性并书面同意后继续交易。作价参考依据为估值区间的,交易价格应当在估值区间内。

统计显示,从2016年到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数量由3300家增加到5500家,执业资产评估师由3.4万人增加到4.3万人,资产评估行业总收入由119亿元增加到292亿元。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应运而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2016年以来,资产评估行业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规范资本市场运作、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财政部部长刘昆说。

近年来,资产评估行业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服务国资国企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着力拓展数据资产、生态产品、碳资产、知识产权、文化资产、品牌价值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领域。“资产评估行业已成长为在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财政部副部长夏先德说。

我们的报告《2024-2029年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包含大量的数据、深入分析、专业方法和价值洞察,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行业的趋势、风险和机遇。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正确的洞察力,就有可能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获得领先优势。

当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实现了新提升,自律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行业自律监管由注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

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兴起的,这个行业一经形成,就显示出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产权主体变得多元化,经济发展变得全球化。而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维护多元化主体利益,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证券和金融市场稳定,维护财政收入稳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中国资产评估产业与国有化资产分布、改革进程息息相关,故产业区域性特征明显,东部地区相应的评估收入业务较多,行业发展较快,而中部和西地区由于经济相对滞后,整体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较为缓慢。

中国资产评估核心是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业务可划分为评估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其中评估服务为最主要业务,按照评估客体可划分成房地产行业、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的评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产权主体变得多元化,经济发展变得全球化。而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维护多元化主体利益,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证券和金融市场稳定,维护财政收入稳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资产评估行业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服务国资国企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着力拓展数据资产、生态产品、碳资产、知识产权、文化资产、品牌价值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领域。

据若水产业研究院《2024-2029年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分析:

目前,不动产评估需求仍然是最为主要的需求,在未来不动产评估的需求也将持续其大比重的态势。在目前需求增长的情况,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珠宝首饰评估的需求增长速率要大于不动产评估的需求增长。其中,机器设备评估所占比重较大。在将来的市场需求增长情况上,无形资产评估将成为资产评估行业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十四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全过程,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推动服务领域拓展,实现资产评估行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创新是资产评估市场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各资产评估机构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拓资产评估服务新领域。

由于资本市场对盘活存量资产、科技成果转化等需求越来越大,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十四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显示,资产评估行业收入在2025年有望达到350亿元。面对这一“蓝海”,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在未来的几年中,这个行业将会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和机遇?报告对我国资产评估的行业现状、市场各类经营指标的情况、重点企业状况、区域市场发展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着重对资产评估业务的发展进行详尽深入的分析,并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政策经济发展环境对资产评估行业潜在的风险和防范建议进行分析。

想要了解更多资产评估行业详情分析,可以点击查看若水普华研究报告《2024-2029年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