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鄂州市华容区国土空间委员会审议通过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小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根据文件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

  华容蒲团乡小庙村行政区域

  规划面积584.66公顷

  将小庙村定位为

  “以特色滨湖加工产业与渔业和农业

  休闲观光体验为支撑的复合型

  生态田园美丽示范乡村”

  规划面积584.66公顷!鄂州一村将打造生态田园美丽示范乡村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小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小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类型

  在《华容区村庄分类布局规划》中,小庙村属于“集聚发展类”村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华容蒲团乡小庙村行政区域,规划面积584.66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五、主要规划内容

  1、发展定位

  依托丰富的湖泊水系资源和现有的农业基础,发展具有滨湖特色优势的资源型加工产业和渔业,逐步壮大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并与特色乡村旅游体验相结合,将小庙村定位为“以特色滨湖加工产业与渔业和农业休闲观光体验为支撑的复合型生态田园美丽示范乡村”。

  2、形象定位

  生态鱼米之乡·滨湖乐活社区

  3、产业发展规划

  以水产养殖、水稻和蔬菜种植为基础,以种业为支撑,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区的产业空间格局。

  一心:依托村委会打造整个小庙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为村民提供产业技术服务,农产品展销、电商服务平台,是整个小庙村产业发展的形象展示窗口。

  两轴:依托006乡道为产业发展轴,樊吉线为生活服务轴,两轴作为联系各个村组的主要廊道,也是村庄发展的重要交通枢纽,带动了村庄的生机与活力。

  四区:依托四海湖渔场打造水生态休闲的西部生态农业休闲区;以光伏基地、种业基地、蔬菜基地为支柱产业的中部产业振兴发展区;结合智慧农业以现代化生产的南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凭借特色水产养殖为主的东部特色水产养殖区。

  4、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280.42公顷,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至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288.43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报蒲团乡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9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15.58公顷,主要分布在北部区域和东部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0条允许的人为活动),具体要求遵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2022)相关要求执行。

  (2)保护村内生态林地、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功能用地,按照

  “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三)建设空间管控

  本村内规划总建设用地规模为75.61公顷,规划预留0.18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未落实用地,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使用。

  (1)农民住房

  1)本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农村村民兴建、改建

  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米,

  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为促进人口集聚,节约集约用地,一律在村庄建设边界内新建、翻建农房,优先利用建设边界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

  2)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并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建筑形式、风格应与周边协调。村民自建房应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

  3)村集体统筹建设的村民住宅,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指标控制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

  1)不得在规划的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相关安全敏感设施防护范围,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各村湾内活动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

  (3)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广场用地3.62公顷,主要用于各村湾公共活动、文化室等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