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学习宣传、程序办理、登记质量等方面狠抓落实,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范化管理。
一是抓贯彻落实,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办人员通过轮读和座谈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地相关文件精神,正确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意义,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深化对工作要求的理解。并安排工作人员时刻关注最新政策要求,不断充实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党政群机关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程序,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意义的认识,夯实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基础。
二是抓流程优化,在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结合省、地编办有关工作要求,对初始发证、证书变更、补领、注销登记管理业务的服务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了优化和规范,制定印发了《呼玛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服务指南》,开通了党政群机关登记管理电子邮箱、qq群、服务热线等,随时在线解答相关业务,方便各单位了解相关信息政策,构建了畅通的交流和服务平台。以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并建立业务办理预约模式,主动与办理业务单位联系,约定办理时间,确保证书“即办即取”。
三是抓材料审核,在登记质量上下功夫。在具体业务办理中,实行“双人互审制”,登记管理员初审后,由分管领导作为复审的第二关,再次对材料进行核准把关,比照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系统,严格审核部门报送材料,重点对机构名称、批准文号、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材料准确合规。同时规范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参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要求,结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特点,按照“一证一档”标准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档案。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51家机关群团单位建档工作,并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办理变更登记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