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2016年4月
第一部分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党中央的机构,又是国务院的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党中央各部门之间、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地方机构、驻外使领馆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省级党委政府厅局机构设置、省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和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省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订全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地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中央编委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八)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
中央编办机关设立10个司级机构,即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事业单位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监督检查司、机关党委(人事司)。
中央编办直属事业单位4个,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简称登记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中国行政体制与机构改革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央编办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