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身份权”别含糊!集体成员认定,这些规矩要记牢
各位老乡注意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身份,可不是小事!它关系到你的土地分红、宅基地申请、集体收益分配,实实在在是咱们农民的“权益保障卡”。

最近不少老乡问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2019年统一认定集体成员时,村上没通知,我被漏报了,现在想补,村里却说等下次统一办,这靠谱吗?”今天就跟大家说透这个事,别再被“等下次”给糊弄了!
一、先搞懂:2019年的认定,不是“一锤定音”2019年全国开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统一认定,是为了规范管理,把成员信息统一录入农业农村部平台。但这绝不意味着“认定一次,终身不变”。
农村里总有新情况:嫁进来的媳妇、新出生的娃、外出务工回来的年轻人,这些都可能需要新增成员。《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都明确,集体成员资格认定要兼顾历史沿革和现实需求,不存在“办过一次就停办”的说法。
二、别信“等下次”!新增成员,随时能申请
村里说“等下次统一办”,说白了就是懒政,没把咱们的事放在心上。按照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申请新增集体成员资格,随时都能提!
三、3步申请流程,记好不吃亏提交书面申请:先写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申请书》,把自己的情况、申请理由写清楚,签字按手印。
等待集体决议: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村上)收到申请后,必须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作出是否同意的决议。
备案生效:如果决议通过,村上会把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备案完成,你的成员资格就落实了。
四、被刁难、不答复?这样维权
要是村上迟迟不答复,或者决议不同意,别慌!咱们有法律撑腰: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出公正判决。
温馨提示:集体成员资格涉及切身利益,申请时最好保留好申请书复印件、提交证据(比如村委会签收记录),方便后续维权。
各位老乡,你们有没有遇到过成员资格漏报、错报的问题?或者在申请过程中被村上推脱?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情况,咱们一起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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