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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青州市编办立足四点推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潍坊青州市编办立足“实”“细”“精”“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角色,创新工作思路,量体裁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标准,加大处罚力度,跟踪问效,确保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

  立足于“实”,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报公示范围、时间、内容、程序步骤相关要求。为确保参加年报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准确填报、审核公示内容,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际,充分利用协同办公平台、工作电话、QQ群、业务邮箱、远程协助等多种方式,为312家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做到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有问必答,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序推进。

  立足于“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和机构改革实际,将公示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分类整理,汇编成《青州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须知》,对年报填写格式规范、举办单位审核注意事项做了明确要求,以附件形式与通知一并印发至相关单位和部门,为事业单位年报提交和举办单位审核提供了直接依据,有效降低错误率并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转变服务角色,开展上门办服务,安排专人到17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确保了年报内容、数据的格式内容的准确性,真正做到即时办结,实现年报单位“零跑腿”。

  立足于“精”,提高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对填报材料不完整、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及时退回并写明退回原因,申报单位予以修改;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撤销或变更举办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等事项的事业单位,按《条例》规定先予以注销或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立足于“严”,加大处罚确保成效。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公示的事业单位责令整改;对不按规定开展年度报告公示或年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法给予书面警告、暂扣证书、暂扣印章、撤销登记等处罚,并将事业单位列入异常信息名录,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和政府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抽查情况与事业单位绩效考评成绩挂钩,确保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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