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这种办学形式旨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外合作办学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合作办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特别是1995年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性质、应遵循的原则、审批标准及程序、办学主体及领导体制、证书发放及文凭学位授予、监督体制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详细规定,为合作办学提供了直接可遵循的政策依据。

法国是最早与我国开展教育交流的西方大国之一。近年来中法两国教育合作与交流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教育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在法留学生4.6万余名,法国在中国有1500多名留学生。

合作办学方面,截至目前,中国高校与法国高校举办本科以上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69个,涉及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54所中国高校和法国巴黎中央理工大学、巴黎第一大学等67所法国高校。

中外合作办学行业市场环境及发展分析

“十三五”时期,按照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总体部署,教育对外开放领域着力加大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来华留学聚焦提高质量。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规范高校接受国际学生的资格条件,来华留学质量规范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来华留学生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对外开放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提升来华留学质量,吸引国际优秀学生来华留学,努力将我国建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教育高地。

根据若水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中外合作办学市场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推动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并为国内产业升级和改革提供有力支持。近年来,为切实落实教育为民,回应社会关切,教育部大力支持部分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为学生提供“不出国的境外求学”,实现“在地国际化”教育模式,合作办学逐渐火热。

2023年,多所高校依据学校自身的特色及强势学科或专业,与境外高校强强联合,开设校内首个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例如,今年广东海洋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开设广东海洋大学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将为全国海洋事业发展和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融合发展趋势广受社会关注,许多港澳名校在大湾区建立了不少新校区,让高等教育建设更加开放、更加国际化。

目前,在国家政策与规划的支持下,港澳高校进驻内地加强合作、融入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意愿更加强烈。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将新建3-5所粤港澳合作办学机构,新设3-5所不具法人性质的合作办学机构和联合研究院。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若水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中外合作办学市场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