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宣传平台、严格审核把关等三项举措,圆满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年报落实。加强与举办单位、事业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落实年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未通过的单位,进行电话、微信、QQ等多渠道沟通,督促其按要求完成修改上报;动态进完成进度较慢的事业单位,增强各单位紧迫意识,主动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创新宣传平台,优化服务质量。通过公文传送系统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法人年度报告时间、对象、流程、公示内容等;成功上线“宿豫机关事业单位在线”微信公众号,制定年报流程图,图文并茂讲解利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登录、在线填报、上传文件、表格下载、提交等各个环节操作图解说明,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年报落实整个过程,方便各事业单位学习,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年报报告知晓率、完成率。
严格审核把关,夯实监管措施。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回复。严格审核年报各项内容,尤其年报封面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审核是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一致,针对不一致情况,需要上传拟任法人任免文件,并出具说明,在年报完成后1个月内进行变更登记;严格审核“事业单位委托意见”“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填写是否完善,通过严格把关,进一步夯实对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台账,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