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行为,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重庆市丰都县委编办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登记管理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真实有效。
一、精心准备,统筹安排。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按照不低于30%的总量比例要求,随机抽取了150个开展事业单位自查和举办单位检查,再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要求,由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对17个抽中事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三是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和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应办理相关登记的对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与登记管理有机结合,统筹安排。
二、分工负责,明确任务。一是由抽中事业单位负责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自查和整改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送举办单位;二是由举办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对抽中事业单位的法人公示信息开展全面检查,再次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由该办登记管理干部负责对抽中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和举办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不低于3%的比例对抽中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并进一步查找和督促整改问题。
三、抓好结合,有序推进。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清理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事项变更、撤并整合的依据文件,汇总形成了《需要办理相关登记的事业单位名单》,并将登记工作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重要内容;二是结合推进登记管理标准化,修订完善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等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优化登记管理操作流程;三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用”主题教育优化服务,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联系,让事业单位人员清楚需要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确保程序合法、材料规范有效。
四、把握重点,确保实效。一是要求被抽中事业单位严格对照自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自觉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是要求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开办主体的监管职能;三是登记管理干部采取网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查找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依法维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