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委编办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通过法人登记业务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登记信息公开、信用等级评价等四项措施不断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有效促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通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办理强化日常监管。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资格准入及撤销等日常业务时,选派专人赴实地了解法人履职情况,现场核对法定代表人任免、住所、开办资金等重要登记信息,对事业单位实际运转状况进行监管。对实际情况与法人证书内容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依法处理,发放督办单、催办函责令事业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日常监管不断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强化年度监管。狠抓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年度开展情况的重要载体。在事业单位认真自查、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事先摸排梳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现状,科学拟定通知,细化责任分解,条线推进审核,剖析存在问题,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监管,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通过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管。不断增强事业单位信息透明化,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等登记信息及事业单位实地核查信息在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管。及时采集、核实、处理群众反馈问题,做好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事业单位相关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不断强化社会监管和群众监督。
四是通过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强化信用监管。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编办、财政、人社部门等部门按各自分工,采集整合各自领域监管信息,对事业单位业务开展、公益服务、社会效能、诚信程度、人民群众评价程度以及社会公认程度进行量化评价,编办牵头汇总并按时推送给联席办,将评价结果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外公示。不断强化信用监管,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常态,以信用监管倒逼事业单位依法合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