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实现清单“全覆盖”
一是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对县级30个部门的4780项权责事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强化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实现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做到权责透明。
二是编制职责边界清单。将行政审批服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6个重点领域作为重点,对需要2个及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事项,逐一明晰事权界限,划定职责边界,打通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等壁垒。编制公布涉及44个部门124项职责边界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了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具体运行方式,实现了部门外部“高效配合”。
三是梳理职责任务清单。在全市率先组织26个政府部门将“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聚焦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明晰工作任务,按照“一事一流程一规范”原则,制定岗位规范和流程标准,压减实现部门内部“深度融合”。初步统计,县级共分解工作任务3518项,编制工作流程图3230个,制定工作规范3195个,优化流程减少环节2/3。对“一件事”需要办理的多个许可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等“七个一”审批服务模式,由过去的“非标件”变成了现在的“标准件”。
二、强化权力阳光运行,实现监督“全方位”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公开栏等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全面公开“三张清单”,让权力机关对内职责明晰、对外承诺清晰。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出发,创新编制“平原县行政事项公开服务手册”,汇总30个行政权力机关732项主要服务事项,明确承办股室、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你问我答”的形式,选取11个民生领域和5个企业领域的共745个群众企业常办事项进行政策解答,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完善部门自我监督。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相结合,30个部门分别制定了《XXX部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内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范围、内容、方式等要素,贯穿于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刀刃向内,进行常态化自我约束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三是推动监督协调联动。全面公开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及所有行政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进行全程化监督。检察院围绕行政违法行为、非诉执行和行政诉讼,围绕行政违法行为、非诉执行和行政诉讼,进行多元化监督。司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以强有力的约束倒逼部门管好自己“一亩三分地”。
三、建立运行评价机制,实现评议“全过程”
一是开展两项评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通过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对各部门的履职行为、程序、效率,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情况,进行打票评议,建立议案建议、提案归类办结管理机制,以评议促落实,以评议促成效。
二是发挥舆论作用。针对行政许可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违法违纪情形,梳理形成“负面清单”,运用窗口办事即时评价、电话回访评价、群众投诉举报评价、社会媒体监督评价、网上评价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化近距离、全天候评价。今年以来,开展窗口即时评价4705次,电话回访2300多人次,通过“找茬窗口”、“投诉意见箱”等即时解决问题56件,群众满意率达99.9%。
三是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纳入全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占比达12%,以强有力的措施督促部门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切实使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成为促进创优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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