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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完成部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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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湖北省宜昌市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先进经验,积极谋划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拟订了《关于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坚持边谋划、边推进,在部分领域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网络。在整合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机构职能的基础上,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撤销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组建市食药局稽查分局,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和跨区域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同时,城区四个区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并按每个街道(乡镇)6—8名标准核定编制,实现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全覆盖。

  二是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改革。在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县两级通过整合卫生、计生执法机构,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实现了卫生计生综合执法。

  三是开展高新区综合执法。设立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为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推进三峡坝区综合执法。设立三峡坝区综合执法局,赋予其三峡坝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卫生计生、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等方面执法职能,实现坝区综合执法。

  五是推进城区综合执法试点。结合此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伍家岗区、猇亭区设立综合执法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城区执法工作。(陈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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