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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编办“六项措施”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增强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日前,浙江省舟山市编办制定出台《舟山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六项措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改革。改变过去事业单位须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五家单位办理证书的模式,实行“五证合一”,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赋码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对受理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公告,并将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信息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全市所有事业单位均在舟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公示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

  三是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过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内容真实有效。今年,市编办按照2%的比例抽取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

  四是开展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估。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运用相应的指标体系,对各民办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的行为、成绩、效果等情况,进行定量、定性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将评估结果抄送市信用办,在相关网站公示。今年起,对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等3家试点民办学校组织开展评估。

  五是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涉及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业务的,在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操作的基础上,增加查询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记录一环。对于有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将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六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成立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相关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通报事业单位守信失信行为,及时研究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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