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靖江市以该市医疗集团入选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积极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1+M+N”治理规则体系,推动事业单位规范运行、良性发展,激发了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提高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益。
“1”即章程,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改革试点单位的“宪法”。章程由总则、宗旨业务范围、举办单位和管理体制等十一项内容组成,确立了改革试点单位的制度载体和“两会”(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一层”(执行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运行规则。通过章程,准确把握管委会的构成及工作职责,明确了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定位,理顺了集团管理层的权责,明晰了“两会一层”的管理职能。
“M”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党的组织领导制度、法人绩效评估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良好运行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创新人员编制总额管理制度,根据试点单位即该市医疗集团的功能任务、医院等级、床位规模等实际情况和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标准核定、总量控制、分类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确定了人员控制总量。通过机构编制“蓄水池”制度对医疗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保障,打通了高端、特殊等急需人才引进、流动通道。
“N”即运行方式,包括用工方式、职称聘用方式、绩效管理方式、监督评价方式等。一是构建人事用工新模式,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对照岗位聘用条件进行申报,试点单位法人采用资格审查、竞聘上岗、综合考评、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等方式,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三年聘用一次。二是改革职称聘用方式,采取量化打分、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学术委员会投票等方式进行,同时对不能完成志愿服务、门急诊任务、病历质控等人员设立一票否决,对援疆、援藏人员优先聘用。三是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绩效和工资收入相结合,把专业技术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根据服务项目技术含量、风险性和劳动强度,设立不同绩效比例,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四是创新绩效评价方法,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权威机构专家团队,全程参与医院考评;聘请中介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查找服务短板;聘请社会医疗服务监督员,参与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实现社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