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问题,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山东省青岛市委编办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抓手,简化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探索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点”变“亮点”,优质高效做好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为190余家事业单位办理完成法人注销登记,解决了长期困扰应注销事业单位的难点堵点问题,圆满完成任务。
一、重塑机制、精简流程,畅通事业单位法人退出渠道
坚持深入政策研究、加强机制创新,2020年3月,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流程再造全面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通过再造流程切实简化优化法人注销登记程序。
(一)优化注销登记前置条件。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前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提交清算报告等前置条件,由承担清算工作的机构出具负责清理债权债务以及整体资产处置的文件或清理债权债务完结并完成资产处置的证明,行政成本得到大幅降低。
(二)实行简易注销“负面清单”。明确事业单位存在被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或有严重失信行为、存在涉法涉诉问题或法律纠纷等情形,不适用事业单位简易注销登记,从制度层面确保事业单位简易注销登记风险可控。
(三)简化注销登记相关事项。将拟注销公告时间由90个工作日调整为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发布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材料不再提交编委编办文件和注销公告凭证,申请材料精简了50%。
(四)加强部门联动。市税务局对事业单位税务注销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接续和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过户登记时,不再收取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精准定位、优化服务,推动全流程注销登记标准化
坚持高站位、强服务,通过打造对拟注销的事业单位开展科学分类、制定服务指南、“点对点”督导的“服务套餐”,实现全流程注销登记标准化。
(一)摸清家底、科学分类。全面梳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事业单位转制为行政机构、转制为国有企业、因合并分立撤销建制、直接撤销建制4种情形进行精准分类,明确承担其法人注销责任的机构。
(二)编制注销工作指南。编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指南》,统一编制拟注销登记公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清算报告通用模板,通过精准服务加强法人注销登记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三)重塑办理流程。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网上审批+双向快递”服务模式,实现“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办结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建立专员负责制,全程跟踪指导,耐心沟通解释,工作作风得到普遍认可和肯定。
三、“应清尽清”、严格把关,用好年度绩效考核“指挥棒”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保障,切实提升各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推进法人注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从严统筹把关,坚持风险可控,合法合规推动法人注销工作出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主动对接各举办单位,明确实施路径、操作步骤与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定期督导,切实做到“应清尽清”。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主管牵头作用,确保注销工作责任压实到人。
(二)注销登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法人注销工作制约机制,对未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市委编办将暂缓受理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其当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超过一年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将不再纳入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情况纳入其举办单位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内容,倒逼取得工作实效。
(三)坚持从严审核、把控风险。严格把好注销材料审查关,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重点审核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算材料、有无涉法涉诉或法律纠纷问题。推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机制,酌情简化程序,由举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确保整个注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