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服务优化、监管实效的要求,宁波慈溪市编办主动适应登记管理工作“新常态”,通过夯实工作基础、细化任务节点、加强考核问责,有序推进2017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通盘考虑操作事项,夯实工作基础。该办提前组织,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新要求,做到政策清楚、业务熟悉。按照机构编制类文件,先行梳理汇总2017年全市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撤销、合并及调整的情况,同时结合上级部门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对开办资金增减超过20%强制要求变更的流程限制,在《关于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必须先办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事项变更后,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二、编印指南与时间表,优化业务流程。制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流程》、《年度报告日程安排》,并在机构编制网页及业务工作群中公告,为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操作人员提供了工作样本。《操作流程》按照“事业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管理部门反馈”的流程要求,将容易出错的环节配上相应系统配图,详细解释材料提交错误、流程退回等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使操作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日程安排》以各主管部门为单位,具体安排了申报批次,有效缓解了往年扎堆上报、忙闲不均等问题。
三、强调纪律和制度,严格执行程序。一是坚持从严把控年度报告的质量和进度。对填报内容不规范、无举办单位审查意见的年度报告予以退回补全补正,督促事业单位及时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和申报年度报告,清理注销个别丧失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对存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无故延迟报送等情况的举办单位,明确在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二是加大年度报告公示力度。通过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慈溪日报》等媒体平台,及时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等信息,大力拓展监督知晓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事业单位相关信息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