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山东省临沂市通过夯实基础、限期规范、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存在异常信息事业单位的监管。
一是加强宣传,完善数据,夯实工作基础。通过网站公示、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相关政策的宣传。转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依托“信用临沂”平台,完善了全市事业法人基础数据库,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是下发通知,严格要求,限期整改规范。全面梳理市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对存在已撤销未办理注销登记、多年不进行年报公示等情形的11个主管部门所属15家单位,下发了《关于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限期整改登记管理相关工作的函》,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或重新申领证书,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
三是协作配合,联合监管,强化异常单位惩戒。将存在异常信息的事业单位,按程序推送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单位实行信息共享,打破事业单位监管“信息孤岛”,实现了对异常事业单位的联合惩戒。如法人设立登记时,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予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