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严管”事业单位运行的有力抓手,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模式,推动事业单位变外在压力为内部动力,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抓重点方案,促抽查工作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现有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的框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具体内容、抽查方式、工作流程、结果运用等要求,同时,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制定《事业单位随机抽查内容清单》,并根据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未列入清单的内容不得进行检查,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二是抓专题培训,促抽查工作规范化。不定期、分批次组织名录库中的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学习,督促加快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以此为基础,重点进行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履职情况、财务与管理等事业单位监管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临检之前,依托事业单位随机抽查内容清单,逐一明确抽查要领,有针对性地开展临检前的专项培训,补齐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短板,为抽查工作规范开展夯实基础。
三是抓抽取方式,促抽查工作透明化。明确抽查的方式步骤,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抽取方式,合理确定抽取范围及频率。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不定向抽取部分检查对象,在此基础上,以新设立、新进行过变更登记的单位为重点,划取特定领域的事业单位有侧重的进行抽查,数量控制在事业单位数的1%-3%,同时,重视执法人员名录库建设,打造专业库与一般库两种形式,在专业库中定向抽取选派具有专业专长的执法人员,在一般库中不定向抽取选派不同类型的检查人员,组成多样化的执法人员队伍,确保抽查实际效果。
四是抓抽查流程,促抽查工作标准化。建立全程无缝监管体系,做到“事前通知、事中指导、事后反馈”。抽查前,提前两天向被抽查单位下发《抽查通知书》,要求其按照书面审查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抽查工作中,采取听取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业务开展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实地查看单位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抽查后,对于一般性问题,执法人员给予当场纠正,对于未按照核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等重大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逐一反馈,并督促举办单位指导其及时整改。
五是抓结果运用,促抽查工作有效性。注重抽查结果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同时,立足抽查结果科学运用,将随机抽查结果同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被抽查的单位当年度绩效考核不再进行实地考核,随机抽查情况量化赋分,与其他考核项分值汇总后,形成绩效考核成绩。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定为A级单位,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确定为绩效考核C级单位,并兑现考核惩戒措施,切实提升抽查结果运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