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精神,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按照“分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改革合力。省、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东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区编办、区卫计局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形成共识,在政策支持、财政保障、干部配备、人力调配等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东营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对组织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任务、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研究出台了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是统筹谋划,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发布外部理事外部监事征集公告通知,经过筛选,共征集外部理事26名、外部监事22名,组建起外部理事库和外部监事库,在此基础上,选派6名外部理事、3名外部监事到区人民医院任职。及时召开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并审议通过了医院章程,理事会由11位成员组成,监事会由5位成员组成。对区卫计局制定的权责清单认真审核,形成了东营区公立医院管理权责清单,明确了区卫计局与区人民医院在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强化了主管部门在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及监督指导职责,减少了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
四是聚焦监管,提升法人治理长效力。为切实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在日常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运行情况有重点的进行督查。创新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做好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有效衔接,把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以患者满意度、合理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和理事会履职、章程执行、内部制度建设以及规范运行为重点,加强对公立医院公益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