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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达到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兴安盟编办《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托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全面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是提前安排布置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进行了梳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了盟委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并向被查单位下发了随机抽查通知书,告知抽查时间、抽查内容。

  二是严格明确抽查程序。执法人员根据日程安排,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被抽查单位进行检查。被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由法定代表人确认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实行全过程笔录,相关人员签字后留存归档,做到依法监管、公开透明。

  三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抽查情况作出了相应处置。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其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抽查结果将通过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和兴安盟事业单位在线及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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