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登记管理服务的相关要求,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编办结合剑川县实际制定了《剑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是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版本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完善。一是针对证明材料不统一的问题在文本中增加了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式样)、经费来源证明(设立登记模板)、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设立登记模板)、事业单位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审定表、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变更登记模板)、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式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公告等证明式样;二是针对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问题增加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指南(二维码图片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等;三是针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增加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抽查通知书、回执、实地核查记录表等;四是针对事业单位没有章程、章程样式不规范等问题增加了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等内容。

  《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全县登记管理机关服务行为,增强登记管理机关的自律性,并有效推动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效率提高,在全县形成让信息多跑动事业单位少跑腿的高效登记管理服务环境。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