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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创新外部监事制度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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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外部监事选派机制,先后向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口腔医院4家医院选派外部监事,有效增强了法人治理结构监管力量,促进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一是搭建制度框架。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印发《临淄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临淄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临淄区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探索创新外部监事选派机制,将公务员、社会专业人士和医院职工纳入外部监事队伍,重点对公立医院制度执行、决策行为、业务活动、财务运营等进行监督管理。明确编制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配套事项、财政部门的外部监事理事报酬制度、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等,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选派机制。通过借鉴省属国有企业外派专职监事的做法,提出公务员外部监事和社会专业人士外部监事相结合,对公务员外部监事进行集中选派和统一管理的新思路。在临淄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加挂“区事业单位外部监事选派管理工作办公室”牌子,配备公务员外部监事,具体负责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的选派管理工作。

  三是规范选派程序。为避免在公务员外部监事征集和选派工作中,个别部门推荐本单位“边缘人”的现象,针对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区事业单位外部监事选派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调任、遴选等方式,选派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3名在职公务员作为外部监事,进行集中统一选派管理。同时,规范社会人士外部监事选派流程,联合组织、财政、司法、人社等部门,发布征集临淄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监事16人,其中会计专业10人,法律专业6人,经过部门联合评审,将社会人士外部监事的信息全部纳入省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综合服务平台,为加强外部监督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是严格日常管理。代市起草《淄博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日常管理和跟踪问效办法(试行)》,对外部监事任职出勤情况、参加监事会、列席理事会和管理层会议情况、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关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采取随机考核、重大事项考核、测评考核、年底述职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与监督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临淄区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报酬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和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外部监事、外部理事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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