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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全方位推进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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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上海徐汇区编办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机制,将工作重心从日常登记管理转向全方位管理。

  一、着力创新事业单位全方位监管模式

  一是拓宽监管渠道,探索编委成员单位协同检查。徐汇区将检查主体由登记管理机关拓展到编委成员单位。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与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徐汇区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举办单位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整合机构编制、登记、人事、财务等多个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检查,减少对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干扰,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明确监管内容,编制检查事项指标清单。参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册》等文件,编制检查事项和指标清单,设计区事业单位自查情况表,明确实地核查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被查单位所需准备的材料。同时,设计监督检查通知书、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公告、事业单位实地核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等文书,详细说明检查的时间、要求、内容和流程,切实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规范监管流程,实现检查反馈“双向”互动。实地核查前,要求被查单位将《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公告》公示一周,让单位所有职工充分了解检查内容。实地核查分为现场查看、听取法定代表人汇报、查阅资料、职工访谈、交流反馈等环节。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座谈、职工访谈等环节,向事业单位讲解各项规章制度,指出事业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自律,更好的为各项公益事业服务;同时,听取事业单位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好服务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着力构建事业单位全方位监管机制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制定印发《徐汇区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固化监督检查工作内容,明确检查和评估事项内容,规范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的程序,推进本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印制《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指导事业单位规范日常登记管理。

  二是在全方位管理上下功夫。拓展和延伸实地核查的范围和内涵,对被查单位的整体业务开展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登记业务办理情况、年报信息、岗位设置、财务状况、社会公益等进行全面核查,特别增加对新设机构、新增编制或提升机构规格的事业单位的运行评估。同时,合并事业编制使用审批和登记管理等工作,形成事业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和登记管理有效衔接、互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事业单位的全方位管理。

  三是在运用检查结果上下功夫。对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进行当场反馈,作出整改决定并下发整改情况反馈单,要求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反馈至区编办并落实整改。区编办持续跟踪督查,督促各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将检查和整改等情况作为事业机构编制审批的依据,充分运用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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