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江苏泰州兴化市编办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创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主体,优化配置执法力量为主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所有乡镇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作为统筹乡镇行政执法力量,协调市级机关部门与属地乡镇共同推进综合执法的平台,同时明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乡镇和市级机关部门职责关系、职责边界、人员配备、责任落实等,形成了一套便于协调指挥、高效管理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梳理事件责任清单。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有效运转,落实、落细相关市级机关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便于联动指挥平台统一协调处理本辖区内社会治理事项,会同市安监、住建、公安、消防、城管等14个部门聚焦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四大领域,研究制定了《兴化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事件责任清单(试行)》,共涉及35小类150细类责任事项,对事项处理、事项管理、事项执法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处置时限、派单流程、结案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夯实了乡镇综合执法的基础,力争“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
三是组建综合执法局。以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以及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创新区划调整乡镇管理体制,重点强化社会治理,在部分乡镇建立了综合执法局,代表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市级机关部门派驻的各执法监管队伍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履行市级机关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推动了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
四是加强综合执法考核。为充分调动乡镇综合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行政效能,制定了乡镇综合执法考核细则,主要从组织架构的建立、执法力量的统筹、执法流程的统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市绩效管理考评内容,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乡镇各类执法队伍的融合和协调配合,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并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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