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明确重点持续发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培训,执法队伍展现新风貌。
按照研究制定的人员划转方案,组织涉改单位召开人员交接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人员移交程序、时间节点,确保人员按时划转到位。加强执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选配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勇于冲在一线的干部充实到执法领导岗位,推动执法人员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着力强化队伍纪律、作风,锻造执法铁军。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比重已达95.2%。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区法制办和综合执法局联合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对行政执法工作程序、集中处罚事项流程等进行专题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水平。
二、多措并举,标准化建设形成新模式。
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省法制办下发的执法文书范本为依据,结合芝罘区实际情况,对全套法律文书进行了重新修订,共涉及法律文书71种83页。修订完善《芝罘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配合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和监督落实。安排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和执法设备升级换代,执法车辆均进行统一标识喷涂,执法人员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统一的执法服装,实现“七个统一”。
三、夯实基础,基层执法实现新突破。
按照重心下移、编制资源和人员配备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4个直属中队和13个派驻街道(园区)中队,将78%执法力量下沉到各执法中队,实现了机关“瘦身”、基层“强身”,较好地解决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相对不足的问题。建立起“点线结合”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直属中队负责所辖片区执法监督以及跨片区重大案件执法、专业性较强案件执法,街道中队负责区域内综合执法。派驻街道(园区)中队实行区综合执法局和街道双重管理,以街道为主管理模式,建立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基层综合执法新机制。依托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安监中队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监管体系,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突出问题。
四、突出重点,区域执法取得新成就。
强化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依托原有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组建成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充分运用手机客户端、社区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行政执法的全程监管、实时监管、智能监管,系统遣办案件结案率已达90%以上,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位列全市前茅。打破过去行政执法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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