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在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监事会(监事)管理工作中,牵头制定四项制度,保证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制定外部监事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需要,结合实际,印发了《临朐县实行法人治理机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外部监事由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从事会计、审计、法律等工作的社会组织推荐,按照个人注册、单位审核、提交申请、专家评审、纳入人才库的程序选派。
二是出台监事会(监事)履行职责工作规定。根据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了《临朐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保障监事会(监事)履行职责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公立医院要建立与监事会(监事)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积极支持配合监事会(监事)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外部监事要列席公立医院理事会及其咨询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管理层、年度(年中、季度)工作、涉及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会议,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建立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机制。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监事)的监督作用,制定了《临朐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监事会(监事)发现问题处理办法(试行)》。要求监事会(监事)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公立医院自行整改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两种方式。其中,自行整改问题包括未按规定召开理事会会议、决策事项应当由理事会决策而未按规定提交研究、财务资产管理运营制度不健全等7中情形,按照监事会(监事)下达《自行整改问题通知书》、公立医院整改、书面反馈整改情况、监事会(监事)对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问题包括涉及违反产业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违反价格及收费管理等规定的7类情形,按照监事会(监事)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问题报告书》、监督管理机构移交《问题移送书》、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监事会(监事)对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四是完善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为推动外部监事充分履职,印发了《临朐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监督管理机构、选派单位对外部监事日常履职、定期述职、举办单位评价、任职单位评价、工作日志记载情况等5个方面,通过跟踪了解、随机抽查、实地走访、审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量化赋分。评价结果根据得分情况,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次,并与外部监事年度考核、报酬等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