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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栖霞市“三措并举”提升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按照山东省、烟台市关于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山东烟台栖霞市“三措并举”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完善配套制度,助推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出台了《栖霞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将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烟台桃村中心医院三家公立医院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范围。组织三家公立医院出台了各自实施方案,完成理事会组建,召开首届理事会,制定章程。先后出台了《栖霞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栖霞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发布了征集外部监事人才公告,组建外部监事人才库,选派了外部监事,推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运行。建立起以理事会和监事会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用人自主权。研究印发了《关于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公立医院履职水平。研究出台《2017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特别将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优化个性指标设计,重点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强对公立医院公益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评先树优、财政经费预算等的重要依据以及理事会成员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推动了公立医院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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