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事业单位章程依法依规制定、运行和管理,山东省临沂市委编办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积极修订章程参考模板,完善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举办单位权利义务、人事管理制度等内容,确保章程运行的规范性、合法性。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研究。转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明确了章程制定的内容、程序及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积极组织监管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逐条对照,把握重点,抓好落实,夯实章程监管的实施基础。
二是修订完善章程模板。注把握党的建设原则,强化党的领导,需明确本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发挥党的建设统领作用;明确举办单位权利义务和人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分层管理和监督作用,坚持岗位管理责任到人,明确对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事项。
三是规范章程应用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实施。对申请设立登记的单位,严格要求按照办法制定并提交章程;对变更登记及重新申领证书的单位,要求及时修订并重新提交章程。章程经举办单位审查、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生效;事业单位不履行或违反章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市检验检测中心等10家设立登记的单位已制定并提交章程,外事翻译中心等23家变更登记及重新申领证书的单位已修订并重新提交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