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从提升服务入手,不断完善退出机制,落实三项措施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实现全面梳理,注重政策宣传。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情况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清理工作,对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逐一进行核对,清理出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摸清编制及人员情况,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未申请注销的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全面宣传《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多年未运作、职能弱化、历史遗留问题等实际情况,积极与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对策,确保注销登记顺利进行。
二是落实一次办好,优化服务水平。对待注销事业单位,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对应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分类施策:对已经登记的,进行全面实地核查;对应办注销登记但行动迟缓的,及时督促催办;对应办注销登记但未见行动的,专门出具督办函,明确提交注销登记期限。具体业务办理中,通过提前告知办理手续,变“跑多次”为“跑一次”。特别是,凡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加强严格把关,确保有序管理。严格按照注销登记工作流程,并及时成立清算组织,发布拟注销登记公告,通知债权债务人清偿债权债务。及时收缴单位法人证书、公章。同时,对涉及编制划转、人员调动和资产处置或移交的,要求事业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收缴其法人证书及印章,并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加大日常动态监管,重点排查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与机构编制实名库不一致信息,摸清待注销单位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