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河北省沧州市委编办“三个明确”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有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更好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河北沧州市委编办紧密结合该市实际,本着精简高效、改进创新的原则,做到“三个明确”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

  一是明确简易注销登记范围。根据该市情况,将适用简易注销登记对象确定为四种情况: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事业单位撤销、合并不再保留的;事业单位法人已丧失法人基本条件,长期停业、歇业,不能以法人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且无债权债务的。

  二是明确简化清算公告程序。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合并、转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转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涉及债权债务的,应提前发布拟注销登记的公告,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务人处理具体事务。举办单位出具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证明文件,不再要求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行政成本得到大幅降低。

  三是明确简化注销登记材料。简易注销程序首先由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网上申请注销登记,同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撤销或者合并事业单位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已丧失法人基本条件的提交举办单位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相关文件)、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其他相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予以受理在30日内办结注销登记,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