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窗口功能,提升服务效能,持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窗口服务“标准化”。统一将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调整为编办内设机构,将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申办事项及咨询服务纳入一个“窗口”,实现统一受理及回复。印发服务指南,列明各项业务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方便办事单位及时掌握服务信息。强化监督服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党员示范岗,提升工作质效。
办理事项“流程化”。梳理简化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对情况复杂、需进一步审查的事项,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告知延长时限,并按程序报批;对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位出现申报材料不全的,在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对网上提交办事申请未及时查看办事状态的,适时电话通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网上服务“便捷化”。推行“开网即查、随报随审”,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实现申办事项受理、审查、核准、通知、公告全流程线上办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吉林”建设部署要求,各市、县(区)与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对接登记管理信息,打破数据“孤岛”。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在市编办门户网站发布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年度报告、登记事项、监管情况公示等,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跟踪问效“制度化”。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数据,完善抽查细则,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情况,每年年报结束后,按3%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抽查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并公示。建立事业单位审批和法人登记联动机制,互通机构调整及登记管理变化情况,凡法人登记存在未尽事宜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暂缓审批。明确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时,按有关规定做好注销登记或注销备案工作。(拟稿人:初思宇 王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