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编办结合区级党政机构改革,从提升服务入手,不断完善退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管理“三个转变”。
一是“被动做”变“主动为”。把以往注销登记中被动接受申请转变为主动提供服务,认真梳理汇总机构改革后合并或撤销事业单位情况。对应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分类施策:对已经登记的,进行全面实地核查;对应办注销登记但行动迟缓的,及时督促催办;对应办注销登记但未见行动的,专门出具督办函,明确提交注销登记期限。
二是“跑多次”变“跑一次”。对待注销事业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具体业务办理中,通过提前告知办理手续,变“跑多次”为“跑一次”。特别是,凡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单方动”变“联合动”。进一步强化科室间的配合,把以往注销登记承办科室一家“单方动”转变为多个相关科室“联合动”:在事业单位合并或撤销后,由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法人注销登记手续,承办注销登记科室主动跟进,并搞好对接服务;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收缴其法人证书及印章,并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加大日常动态监管,重点排查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与机构编制实名库不一致信息,摸清待注销单位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