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效,保障行政审批部门与原审批监管部门在审批与监管方面的协调联动、有效衔接,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委编办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推送”机制,不断推动审批“极简极速”、监督“到边到位”、服务“优质优化”。
一、健全“双向”机制,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等原则,明确行政审批局、原审批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推进审管分离,厘清“双向”职责边界。科学界定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监管部门职责,从源头上解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明确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将审批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要求原审批监管部门的职能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审批后续监管事项开展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反馈市行政审批局,形成双向互动机制。
二、完善“纵横”体系,强化审管联动。“横向”建立行政审批局与同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强化整体联动,形成紧密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主动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积极参与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的各项联合行动。“纵向”加快建立职能部门协同行政审批局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机制,主动接受业务指导,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打通信息端口和部门专网,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审批监管信息的收集、存储、管理、分析,破除“信息孤岛”效应。
三、构建“内外”格局,致力简约便民。对内加强人员和互动渠道的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信息推送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行政审批局和职能部门分别确定1—2名业务骨干作为信息专项推送员,负责信息的推送、接收、传达工作,采取《信息推送报告》函件形式进行书面推送的同时,通过政务服务网、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网上推送,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对外突出简约便民,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提高审管信息速度,明确审管信息推送当天完成,节约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科学监管水平,对因信息推送不及时造成缺位的,依规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