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以来,河南省许昌市委编办积极主动、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紧紧抓住“人员融合、职责整合、科室协作”这一“牛鼻子”,持续推动部门改革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提前做好谋划,精心安排部署
2019年7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河南省许昌市委编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提前谋划,2019年10月份印发了《关于对市县党政机构改革进行督查的通知》(许编〔2019〕41号),组织专门人员,分三组通过采取实地抽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赴各县(市、区)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老干部等45家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共发现“内设机构挂牌不规范、职责承接不到位、人员融合不彻底”等四十多项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列出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节点,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委编办反馈。2020年7月份,许昌市市委编办再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调研,下发了《关于对市直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填报《机构编制情况统计表》,市委编办在前期对市直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情况统计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选取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对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编制空缺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其反应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需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垂改工作进展慢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按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议进行研究。
二、注重查漏补缺,适时动态调整
河南省许昌市委编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任务形势不断变化,对市直党政部门的机构编制持续调整完善,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不断加强党的领导。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党的建设新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加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二是进一步完善市辖区功能区纪检监察体制。将原由市纪委驻各功能区的纪工委统一更名改为纪工委、监察工委,实现纪委监委双重领导,明确三个功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的内设机构,充实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以体制保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三定”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许昌市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放管服”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了“线上+线下”融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扎实开展调研,推进相关改革
一是稳妥推进五大领域执法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政策文件,吃透改革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沟通研讨会等形式,摸清改革底数,厘清改革内容;深入市直各相关部门、市辖区及城市功能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审慎制定改革方案,目前河南省许昌市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已全部印发,执法机构挂牌运转,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印发《2020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委编办负责综合协调、涉改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涉改事业单位起草方案、主管部门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方案制定流程,确保各个环节有序推进。三是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按照“做优机关、做优警钟、加强基层、做实基础”的原则,对市公安局所属4个分局编制进行重新调整,推动编制向基层下沉,市辖区分局及派出所行政编制数在全市公安局行政编制总量内由原来的546名调整为640名,按照“一街道(乡镇)一派出所”原则,设置18个市辖区派出所,代管原许昌县3个派出所,按时完成市公安局市辖区分局改革。四是积极配合完成法检系统垂管工作。根据省委编办工作安排部署,对全市法检系统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统计,全市市县两级法院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60名,实有人数766人;核定事业编制数165名,实有201人。全市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09名,实有人数481人;核定事业编制202名,实有167人。按时完成相关机构编制数据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