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各级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四川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转变服务理念为关键,以强化自我约束为保障,不断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提档升级,为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一、以“三化行动”为抓手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实施服务窗口标准化。全省21个市(州)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一窗受理、一窗办理、一窗取件”的标准,结合各自办公条件实际,基本完成对登记服务窗口的标示化、标准化改造升级。全部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和AB角工作等“窗口”服务制度。二是实施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托“事业单位在线”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两个工作平台,借助电话、QQ、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全力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21个市(州)“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全部与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实现对接互通,及时推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信用信息和处罚信息等数据。三是实施服务全流程透明化。初步统计,全省有15个市(州)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标准,编制了环节清晰、通俗易懂的服务指南和流程化的演示文稿(PPT),以“文字+图片”形式上传至网站、工作QQ群、微信群等公共平台,向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公开登记服务流程及工作要求,实现服务全流程公开化、透明化。
二、以“以人为本”为理念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效率。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本级和部分市(州)登记管理机关抓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这一源头关键,实现了通过政务短信平台等途径,常态化地将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通知、政策文件、重要动态等内容编辑成简洁明了的政务短信,一对一地推送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二是采取主动上门办公。据不完全统计,省本级和12个市(州)登记管理机关前移服务窗口,变“坐堂办公”为“上门服务”,主动深入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面对面向举办单位负责同志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宣讲登记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场解决业务问题,听取工作建议意见,得到事业单位点赞。三是强化限时办结。在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事项“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严格落实时限承诺制,对登记事项比较简单,申请材料齐全且网上审核通过的登记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转变为即时办结,成都、乐山等市(州)坚持实施“当日办结不过夜”等标准要求;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需经必要程序进一步审查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四是去除繁文缛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认真对照《规范》要求,除服务指南上要求的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取消其他一切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提供或变相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再将此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
三、以“三项机制”为约束规范登记管理服务行为。一是建立内部监督预警机制。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以《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为依据,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岗位职责、审查标准、办理时限等,对在办业务进行全流程进行内部监督,对存在临期预警、超期警示或不按标准办理登记事项的,坚持逗硬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21个市(州)登记管理机关均结合实际,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办公“窗口”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等方式,畅通了社会对经办人员落实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渠道,促使登记管理服务人员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部分地方还建立了投诉举报处理和意见反馈制度,及时接收处理社会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三是建立纵向监督指导机制。省登记局利用日常交流、“下基层”调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等时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服务情况的监督指导,重点监督检查超时限、不按程序办理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并推荐广元市作为标准化样板窗口,督促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建立规范化操作意识,促进全省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规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