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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市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长春市登记局对随机抽查的27家事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

  一是依法合规、准备充分。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检查内容和流程,制作完善了《抽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限期整改通知书》等,进一步明确抽查内容,健全整改机制。

  二是规范监管、提升效能。首次利用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5%作为检查对象,每次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听取受检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汇报自查情况、现场查看资料、面对面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发现问题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问题单位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形成整改报告报登记管理机关。检查结果向举办单位通报,并在“长春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抽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今后,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配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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