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履职运行,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利用两个月,顺利完成26家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查验工作。
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准备。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学习相关文件,加强工作人员前期业务知识培训。总结和整理历年的检查经验,结合上级新的监管要求,修改了《抽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限期整改通知书》等表单,使抽查工作告知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整改手续更加完备。
依法合规,严格核查机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事业单位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并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26家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下达《抽查通知书》,明确告知具体查验事项。检查中,单位汇报自查情况,检查组查看资料、工作现场,向工作人员了解、核实相关内容,填写《实地核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现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规范运行,实施分类整改。针对部分事业单位涉及改革的特殊情况,本着以“检查促规范”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分类整改。对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的,要求其现场整改;对登记住所与实际不符、未及时变更举办单位的,要求其限期变更登记;对已撤销未办理手续的,要求其尽快进行交接和资产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对没有单独设立帐户、任命法定代表人,超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要求其与举办单位沟通,限期整改并做出书面承诺。截止目前,涉及整改的16家单位已全面整改完毕,实地查验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