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市编办积极适应新常态,配合上级部门,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作为拓展事业单位监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夯实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力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心逐步从登记管理、资格准入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一、梳理自查,确定检查范围和对象。依托法人年度报告公示,集中梳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问题单位库,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完善“两库双随机”抽查制度,即“事业单位名录库”,除问题单位外的其他登记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市统筹组建的执法队伍,“双随机”,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本年度,按3%的比例,共有12家事业单位被抽取,涵盖教育、农业、民政等多个领域。
二、实地走访,注重检查内容和流程。事前,由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事业单位被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并撰写情况说明。事中,随机组成的3名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查看办公场地、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汇报、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核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事后,检查人员如实填写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抽中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确认,情况汇总后,上报上级登记管理机关。
三、结果运用,强化登记监督和管理。一是抽查情况透明化。核查结果通过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增强参与度。二是结果运用制度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管长效机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办及时反馈并督促事业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将在年度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考核时,对其主管部门酌情扣分,并由上级登记管理机关记入事业单位法人诚信档案,加强处罚震慑力。三是宣传力度再加大借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推进依法运行,从“被动管”向“我要管”转变,切实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