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事业单位监管局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在规范登记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登记档案数字化建设,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在数据保存、信息查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实现数据动态管理。梳理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事业单位机构调整变化及登记管理信息,实现闭环共享。根据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并将调整事项进行标记,主动对接涉改事业单位并将机构调整事项中需办理法人变更登记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
二是实行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提高数据的有效利用。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纸质档案整理、扫描成电子档案,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中的举办单位、行业性质进行分类、归档。建立目录索引,提高数据搜索效率。实行动态管理,事业单位报送法人登记纸质材料后,及时整理、扫描、归档,把工作做在日常。机构改革期间,调整组建、调整隶属关系和变更名称的事业单位较多,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登记档案中事业单位的名称、举办单位等信息,真正实现登记档案的适时调整和动态管理。
三是用好用活“大数据”,更好服务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与电子登记档案一经建立和规范管理后,在数据保存、信息查询等方面发挥很大作用。用好用活这些电子数据,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相结合,将有效提高监管效能。例如,台账中标记的根据机构调整未及时进行法人变更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实地核查,真正实现登记信息“大数据”化不断推进、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