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是创新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近日,重庆市全面启动了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是明确抽查对象和内容。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领导下,将抽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任务来组织实施。抽查对象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通过全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内容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
二是扩大抽查范围。从今年开始将扩大随机抽查范围,各级被抽查的事业单位基数应占本级核准登记总数的30%,力争三年左右对核准登记的单位全部抽查一次;同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在今年抽查的单位中,公立医院、学校抽查比例均达到60%,安全生产领域达90%。市和区县登记管理机关还将按不低于核准登记管理总数3%的比例,再随机抽取实地核查单位。
三是丰富抽查方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抽查,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实施抽查工作。今年的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主要采取事业单位法人自查、主管部门对所属被抽查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实施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是公开抽查结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完成本级实地核查后,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加强对抽查结果的运用,通过各级编办网站、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告抽查结果,强制违法违规事业单位承担相应后果,增强监管实效,推进抽查结果与信用体系建设相互融合。
五是落实抽查责任。事业单位树立“公共服务主体”的责任意识,要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举办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开办主体,充分发挥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职能,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引导和督促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活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抽查纳入登记管理常态化工作并加以具体化、规范化,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是建立抽查长效机制。抽查工作按照依法实施、阳光高效、协同监管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与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自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