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宁波鄞州区编办围绕该区事业单位改革实践,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努力构建事业单位法人自律、公众广泛参与和部门紧密协作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
一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约束机制。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日常监管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将出现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况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异常名录库,实行单列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异常名录和异常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双随机”抽查与异常名录管理联动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平台建设。该办加强与财政、公安、统计、人民银行、税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红黑名单”管理规定,将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积极履行登记义务以及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红名单”,将载入开展业务活动异常名录并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黑名单”,严格执行奖善罚恶规定。
二是完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监管平台。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绩效考核、异常信息管理工作与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该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纳入异常名录,增强事业单位守法自觉性。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形,列入异常信息管理台账,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扩大社会监督,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新方式、新手段,逐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突出事业单位公益性,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采用电话访问、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机构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专业监督作用,积极鼓励第三方或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第三方评估,细化考核结果使用规定,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监管质量。